今年以来,吕梁市局化妆品监管工作深入贯彻省药监局和市局党组工作部署,落实监管责任,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,严防严管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,积极推进化妆品新法规的平稳实施,全市化妆品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完善,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,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。
一、狠抓重点工作落实
一是完善监管机制,加大日常监管力度。年初,我们立足吕梁实际,坚持问题导向,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工作着力点,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,全面加强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。通过认真讨论工作要点,详细谋划工作措施,制定下发了《2022年全市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计划》,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,同时,要求各县(市、区)局高度重视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,按照分级分类的方式对全市的化妆品经营单位重新进行调查摸底,积极创新监管方式,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和检查标准,细分经营者风险等级,进行分级分类管理,突出重点,兼顾一般,根据不同风险等级,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频次,全力推动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、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》等配套法规文件的贯彻实施。
二是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开展专项检查。结合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,针对影响化妆品安全的突出问题,坚持线上线下整治一体推进,以“严查违法、严控风险”为主线,继续聚焦特殊化妆品、儿童化妆品、网络经营化妆品等重点品种和环节,围绕重点产品、重点区域、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整治,认真组织开展“线上净网、线下清源”专项行动,深入开展风险排查,督促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,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。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68人次,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386家,责令改正120家,立案5起,罚没款1.06万元。
三是强化风险监测,认真落实抽检任务。根据省局下达的2022年化妆品国家抽检任务,结合往年抽检结果,以重点场所、重点品种为核心目标,聚焦群众关切和以往监管情况,监检结合,突出对安全风险较大类别化妆品检查抽样,进一步提高化妆品抽样的靶向性,迅速展开化妆品抽检工作,完成50批次化妆品抽样。
四是紧贴安全主题,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。一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。我们围绕新颁布的化妆品法律法规,先后组织参加了两次省局线上培训活动,全市近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。二是强化普法宣传。我局创新宣传工作载体,充分利用“3.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”“化妆品安全宣传周”、“5.25 护肤日”,加大化妆品安全宣传力度,结合疫情形势,以线上宣传活动为主,线下兼顾融合的活动形式,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、丰富有力的宣传举措。5月27日,和省局联合开展了化妆品安全宣传进校园云课堂活动,取得了很好的科普效果。同时积极利用网络技术和大众平台进行宣传,充分调动了监管部门、行业协会、专家、消费者和媒体等有关各方力量,在各系统网站及微信公众号、电视台等18家传统媒体、新媒体、融媒体上播放科普宣传视频300余次,户外广告电子屏播放科普宣传片500余次,在报纸上发布化妆品安全宣传知识7次,悬挂海报、宣传标语600余条,市县两级广播电视等媒体专题报道8次,深入企业散发宣传册、宣传单500余份。形成了社会关注度高、辐射面广、影响力大,有声势、有力度的强大宣传氛围。
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一是监管能力亟待提高。县级市场监管局对化妆品监管工作重视不够,投入监管力量和精力不够。多数监管人员对化妆品监管业务技能和检查经验不足,整体水平参差不齐,办案力度弱、差,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。
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。化妆品行业从业企业和人员规模大,法制观念淡薄,安全意识较差,从业基础不稳定,常开常关的现象普遍,流动性强,监管难度较大。
三是社会共治还未形成。尽管近几年我们社会宣传力度从未减弱,但从目前情况看,社会力量参与化妆品质量监督治理率不高,在促进社会共治方面还做的远远不够。
三、今后工作计划
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。进一步加强属地监管责任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狠抓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,督促各县(市、区)局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,确保工作成效。
二是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。继续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,强化特殊化妆品品种监管,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,提高风险质量管控水平。
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抽检。认真落实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,对重点区域、重点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,按计划完成好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。
四是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。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,全面宣贯新修订的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》和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》,努力提高化妆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水平,共同营造用妆安全的市场环境。